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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集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策划执行单位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11:06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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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图文由各单位授权供稿,最终版权归原单位所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习 近 平文化思想,全面展示海淀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新进展新成效,营造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举办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活动策划执行单位。

一、征集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

举办时间:2024年6月7日左右

申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活动主题及内容

活动主题: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

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 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 近 平 总 书 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博活动,展现海淀区文物工作信心强、干劲足的新气象新局面。

2.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知识、理念、法律法规,推进文物系统性保护,推动社会参与监督,构建文物大保护格局。

3.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成文化发展优势,宣传海淀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成果等内容,为社会提供文博高水平展示、高质量供给、高品质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三、工作职责

申报的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确定、对接、维护;

2.活动场景搭建、设施设备租赁;

3.活动内容策划、物资物料准备;

4.主视觉、背景板、活动展板等设计制作;

5.方案撰写、预算编制等相关文字工作;

6.活动全程安全保障以及实施过程中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安全评估工作。

四、执行单位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相关活动策划执行经验。

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提交的方案应当为原创,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方案提交者承担全部责任。入选方案如有雷同,以最先提交者为准。海淀区文旅局享有最终解释权。

2.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海淀区文旅局所有。

3.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实施。

4.请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24年4月12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wwglk@mail.bjhd.gov.cn。海淀区文旅局将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方案,从机构情况、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方面召开比选会。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提交材料

1.参与比选采购报名回执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信用证明

4.以往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

5.比选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

   

附件:参与比选采购报名回执

 

联系人:胡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2619203,010-82614544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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